“共筑中国—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”研讨会在泰国曼谷召开

“共筑中国—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”研讨会活动现场。人民网记者 张矜若摄

人民网曼谷8月28日电 (记者章念生、张矜若)8月27日,中国(海南)改革发展研究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、泰国国立法政大学东亚研究所联合举办的“共筑中国—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”研讨会在泰国曼谷召开。来自中国、泰国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柬埔寨、老挝、菲律宾等智库专家、协会组织,以及多家媒体等40余人参加。

与会嘉宾围绕“深化海洋牧场合作与渔业产业链供应链构建”“深化游轮旅游合作与区域海洋旅游大市场建设”“加强港口设施合作与海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”“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与可再生能源合作开发”“加强蓝色经济发展能力培训与人文交流深化”等议题进行交流。

中国(海南)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、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在研讨会上做了题为“推进中国—东盟蓝色经济合作进程”的致辞演讲。迟福林认为,面对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新形势,构建中国—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,有利于解决中国与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突出问题,形成以海洋合作引领海洋治理的新格局,有利于释放海洋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,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。

马来西亚亚太“一带一路”共策会会长翁诗杰认为,中国与东盟蓝色经济发展水平各不相同,加强多层次交流与合作十分必要。中国与东盟蓝色经济合作很大程度上局限于水产品贸易等传统领域。未来,中国可以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举措,以实现中国—东盟2030年战略伙伴关系愿景目标。

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鱼类营销组织总干事普里达·扬苏克萨塔波恩认为,泰国水产贸易发展的前景广阔,但仍需要持续关注全球市场动态,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保持全球水产贸易竞争力。随着生态环境约束趋紧,中国与泰国间在渔业养殖、加工能领域有较大合作潜力,并将由此促进包括港口在内的转型发展。

印尼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约瑟认为,东盟国家间的海上互联互通水平仍然偏低,港口服务能力非常有限。约瑟建议:一是推进港口基础设施改造升级;二是促进港口数字化转型;三是设置交通绿色门槛,鼓励发展低排放船舶等;四是鼓励以近海运输替代公路、航空运输,降低物流成本;五是持续加强港口、船舶等人员的能力建设。

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淳认为,东盟渔业正处于由捕捞为主向养殖为主的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。中国—东盟渔业合作既面临较大潜力,同时面临标准缺失、数据共享水平低、法治化水平不足等问题。在这个背景下,建议充分中国—东盟渔业合作基础,推动实现跨行业、跨部门的渔业合作,并通过建立“飞地”“飞海”等方式共同开发海洋资源。

泰国地区事务资深记者钟嘉滨提出,泰国将蓝色经济视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的重要部分,并十分注重与中国的蓝色经济合作。但目前泰国尚未形成清晰的政策框架及细节。未来,中国与泰国如何有效整合资源,妥善处理分歧,充分利用RCEP、“一带一路”及其他合作框架,形成蓝色经济伙伴关系的行动计划,十分重要。

老挝工业与贸易部部长助理莫拉克斯·西德拉贡指出,中国与东盟在海洋牧场合作中面临多方面的矛盾和挑战,但可以利用RCEP原产地规则推动中国与东盟渔业产业链和供应链构建。西德拉贡建议深化邮轮旅游合作,构建区域海洋旅游大市场;加强港口设施合作和海洋基础设施互联互通;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合作开发合作机制;加强蓝色经济发展能力培训,深化人文交流。

菲律宾国际安全研究学会会长班乐义认为,中菲可以通过和平方式缓和关系、促进合作,选项之一是开展联合渔业管理合作。这需要相关国家加强信任措施建设,积极开展磋商、谈判,取得共识。

泰国国立法政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查瓦特·梅桑坦提出,东盟深化与中国的蓝色经济伙伴关系,可以关注几个重点:一是专注于制定缓解和适应战略;二是推进可持续渔业能力建设,通过技术援助和培训计划;三是绿色港口合作及水产贸易;四是打造海洋社区,支持以社区为单元的蓝色经济合作;五是推进通识化教育,普及蓝色经济知识;六是加大蓝色经济资金投入,聚焦创新与可持续发展;七是加强技术转让与技术分享。

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副院长郭达指出,海南自由贸易港有条件在渔业、邮轮旅游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开发、港口基础设施联通及能力培训方面率先突破,取得蓝色经济合作的“早期收获”。

(责编:于洋、刘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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